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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QZZC2021-G3-60023-GXTH
二、项目名称:020-2023年度浦北县预算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定点服务增补采购
三、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分标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A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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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优惠率:30(%)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华强科技孵化园宿舍区1栋307、308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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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优惠率:35(%) |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6号鼎丰国际美食广场A栋11楼HC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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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优惠率:35(%) |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4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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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优惠率:28(%)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3号德瑞花园6号楼20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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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优惠率:30(%) |
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6-1号南湖翠苑4层0431A号、0431B号、0431C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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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优惠率:35(%)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东盟联合广场2号楼8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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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优惠率:30(%) |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20号南宁市东门海鲜市场1号楼4层406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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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优惠率:30(%)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仅限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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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优惠率:31(%) |
南宁市星光大道223号荣宝华商城A-12号楼206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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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优惠率:30(%)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号公共服务中心A107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采购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3日
采购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丹霞劳绍毅何礼章章振武(采购人代表)李芸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4000元/每分标向中标人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以办理。
开户名称: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北支行
帐 号:4505 0110 1205 0000 082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00元/每分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合同签订:各中标供应商,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15天内携带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代理费转账回执单、⑤法人章或授权人签字、⑥单位公章(合同章)至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浦北县越秀大道88号(榕桥阳光城国民银行旁 )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服务采购合同》。逾期未办理中标供应商视为放弃中标,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列为“失信单位”处理,并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没收投标保证金。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浦北县人民政府网、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浦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西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3楼
联系方式:李锦龙,0777-8319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浦北县越秀大道88号(榕桥阳光城国民银行旁)
联系方式:陆工0777-8315505
3、监督部门:浦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7-8314622
代理机构: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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