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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整体拍卖天津市河西区纪庄子北道19号201、209、301-315、3J01(共18套)房地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9日10时起至2020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3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整体拍卖天津市河西区纪庄子北道19号201、209、301-315、3J01(共18套)房地产
1、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841.9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53年06月04日;
2、房屋建筑总面积为3806.12平方米(共18套);201、209所在层为2层301-315所在层为3层3J01所在层为3层夹层;总层数均为3层;规划用途均为非居住,房屋结构均为钢结构;
特别提示:该拍卖标的物为非居住商服用地,权利性质出让,共计18套房产,租赁合同已过期,商铺均占用,已经全部打通,现正经营商铺。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61199680.5元,保证金为12200000元,增价幅度为60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02190401040006405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请详读银行“法拍贷款业务公告”,具体贷款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1、贷款银行:
联系人: 陈经理13662173738; 牛经理18622398572
联系人: 陈经理13920909370; 李经理15222103671
联系人:张经理13821047998
2、保险及代办服务:
联系人: 项目总负责人胡女士18002197992;杨经理18622214722;
刘经理13114954942;代办负责人李经理18522593270
注:本贷款提供渠道非阿里拍卖互联网渠道。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2-27506247
执行法官电话:022-2750662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27506600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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