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南港工业区道路配套照明、交通设施项目-二期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2】1626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922.1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922.1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9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南港工业区道路配套照明、交通设施项目-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9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信号灯、电子警察及接通电源等总投资额1922.1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南港工业区道路配套照明、交通设施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建设规模19处。主要建设内容:(一)新建信号灯13个路口,具体位置为:创业一路交海滨三道、创业二路交海滨三道、海防路交港达路、海防路交七支路、海防路交六支路、华港西街交六支路、华港西街交创新路、海港路交港北路、海港路交创业路、海港路交泰汇道、安建路交创新路、安盛路交南堤路、安邦路交创新路。(二)新建电子警察12个路口,具体位置为:仓盛街交红旗路、海防路交创业路、海防路交七支路、海防路交六支路、华港西街交六支路、华港西街交创新路、海港路交壳牌润滑油北侧道路、海港路交创业路、安永路交泰环道、安永路交南堤路、安盛路交南堤路、安邦路交创新路。 (三)16个路口需要接通电源,具体位置为:创业一路交海滨三道、创业二路交海滨三道、海防路交港达路、海防路交七支路、海防路交六支路、华港西街交六支路、华港西街交创新路、海港路交北穿港路、海港路交壳牌润滑油北侧道路、海港路交港北路、海港路交创业路、海港路交泰汇道、安建路交创新路、安永路交南堤路、安盛路交南堤路、安邦路交创新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1686.11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1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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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3 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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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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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至 2022年12月14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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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 21 号、23 号综合楼一楼,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 3 个月社保证明、投标确认单(加盖公章)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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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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