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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HJGK1070012021006
二、项目名称: 浦江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服务器、交换机、安全等设备)续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248000(元) | 金华市广信网络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李渔路728号恒兴楼202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浦江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服务器、交换机、安全等设备)续保项目 | 浦江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服务器、交换机、安全等设备)续保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志伟洪铁东潘舜张甘齐张根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3800元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人民法院
地 址:浦江县恒昌大道1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彦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67982208
质疑联系人:张根政
质疑联系方式:0579-88181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西山北路169号二楼
传 真:0579-84119778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美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125728、18266928523
质疑联系人:张红明
质疑联系方式:1396795172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传 真:0579-84107222
联系人 :金海洋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2021年03月29日
2021年04月20日
附件信息:
浦江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服务器、交换机、安全等设备)续保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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