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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27日10时至2020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葛洲坝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车辆牌号 |
车辆所有人 |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注册 日期 |
已行驶里程 (Km) |
1 |
鄂E9W032 |
魏雄刚 |
别克牌SGM7146TATB小型轿车 |
辆 |
1 |
2014.02 |
131183 |
特别提醒:
车辆左后车门有维修过的痕迹,有轻微漏机油。
该车辆共有13次违法行为未处理,待缴罚款1450.00元,待处理记分26分。(该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交管部门查询为准)
车辆所有人为委估车辆购买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已于2019年2月24日过期。
该车目前停放在葛洲坝人民法院停车场内(拍品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54000元,起拍价:3672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7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并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葛洲坝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葛洲坝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7时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17: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石法官0717-6719876联系并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违章、罚款、拖审、停车费用、保险等过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应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在宜昌市登记过户的,需符合宜昌市车辆管理相关规定。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需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2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北三峡分行葛洲坝支行;户名:葛洲坝人民法院;账号:1807010029200093640)。
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四、以现状拍卖,法院只出具确权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7-6719876(拍品详情、拍卖流程,石法官)
监督电话:0717-6714138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9号
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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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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