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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安徽腾巍置业有限公司、杨亚涛坐落在蒙城县天御一品小区19#楼103室的房产。
评估价:1230000元,起拍价:1230000元,保证金:15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四、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拍卖前所欠费用由买受人垫付,然后凭票据从拍卖款中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五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振才法官咨询。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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