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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广东 肇庆 封开县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4-10 18: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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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 乙  方:登录后查看 合同金额:¥*****.** 金额大写:贰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肆角捌分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服务内容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于合同期内不限次数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一)为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

议;

(二)为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三)协助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四)应甲方要求,参与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五)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法律文件;

(六)应甲方要求,为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运行、管理等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七)应甲方要求,进行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具体计划可另行商议;

(八)提供与甲方(包括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运行、管理相关的法律信息;

(九)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包括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十)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包括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甲方涉及融资、发行债券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十一)就甲方(包括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产权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十二)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包括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十三)《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中明确的政府法律顾问应提供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委派姚文杰律师作为甲方(包括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包括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合法利益;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供法律意见,甲方(包括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乙方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签署承办人姓名并加盖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公章。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包括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包括试验区(肇庆)党工委、管委会)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乙方应当依据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甲方业务档案。

*.人员及费用明细

律师姓名 合计(元)
姚文杰 *****.**
林文楠
合同金额(元): *****.**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服务地点:广东肇庆市封开县平凤镇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它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平凤镇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市荔湾路小梅大街**号***、***房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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