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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七局新建西康高铁XKZQ-3标段第二批第二次自购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陕西 商洛 柞水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10-10 23: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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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铁七局新建西康高铁XKZQ-3标段第二批第二次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ZTQJXKTL-2022-002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西安至安康铁路站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铁集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铁路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型材、钢绞线、水泥、锚具、组合中控锚杆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名称:中铁七局新建西康铁路XKZQ-3标段。

2.2 项目概况

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KZQ-3标段起讫里程为DK46+582~DK78+494,标段总长31.965km。标段起于龙潭沟大桥,线路由北向南布设,终点位于梓桥沟中桥。本标段新建正线线路长度31.965公里,其中站场路基0.096公里,桥梁1.504公里,隧道30.502公里。

2.3 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4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1.钢材(GC-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至少2份投标产品生产商2019年以来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份2019年以来内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资料或至少两家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 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鲜章),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或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商需为原铁道部63家及我的钢铁网推荐名录,名单附后。

2.型材(XC-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至少2份投标产品生产商2019年以来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份2019年以来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及履约证明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鲜章)或者与厂家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等。代理商或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水泥(SN-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产品12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两年(2020年、2021年)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每年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两份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内铁路、公路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资料或至少两家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厂名称和地址,供货业绩需提供该生产厂的供货业绩。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只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唯一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鲜章,)为同一直接控股公司的水泥厂不得在同一个包件参与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生产商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同一家投标人在水泥包件报价均为最低时,招标人将根据通过评审后的包件报价加总最低原则,仅推荐该供应商成为其中一个包件的中标候选人。

4、预应力钢绞线(GJX-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及铁路最新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以来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以来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锚具(MJ-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0万套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铁路最新标准和技术规格书要求;须提供2019年以来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2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以来年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组合中控锚杆(MG-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生产量5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两份2021年1月1日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三年(2019-2021年)两份以上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一年以内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同一家投标人在组合中控锚杆包件报价均为最低时,招标人将根据通过评审后的包件报价加总最低原则,仅推荐该供应商成为其中一个包件的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5日,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并按要求成功办理CA锁后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29-88661241、4006369888)。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件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和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不能参与本次招投标,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安县支行

行号:102803680055

账号:2608 0710 3920 0170 703

电汇备注:七局西康+标书款+包件

4.3此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进行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标书款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人提供标书款收据。

4.4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后,请将①购买标书付款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见招标公告附表2)发送扫描件至邮箱302510362@qq.com,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名称+七局西康+包件号。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09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日10时30分,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3开标室(由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投标文件递交时,请投标人按当地疫情防控安排,提前做好投标准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中铁七局西康高铁3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权凯

联系电话:13193371855

2022年10月8日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收货人

收货地

标书款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GC01

钢材

/

20500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

800元

10万元

2

XC01

型材

/

10000

800元

10万元

3

SN-01

水泥

/

54000

800元

10万元

4

MG-01

组合中控锚杆

Φ22

50000

800元

5万元

本次招标只招标配件:中空杆体,垫板,螺母,连接套,锚头,止浆塞,排气管。

5

MJ-01

锚具

/

4988

800元

5万元

6

GJX01

预应力钢绞线

φ15.2

1000

800元

5万元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QJXKTL-2022-002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件号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邮编

声明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注:此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同时发送至302510362@qq.com邮箱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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