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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钢招标有限公司对发电厂采购的本钢板材发电厂热电作业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本钢板材发电厂热电作业区超低排放改造。
工程地点:板材发电厂。
招标范围:行业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 2、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 3、近五年(2015-2019)具有电站锅炉烟气环保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超低排放项目不低于三项(已竣工投产),要求单台装机容量≥30MW(或锅炉≥130t/h)。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0-01-22 08:00至2020-02-07 0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2-12 08:00,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本项目指定位置上传提交。
5.2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申请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发电厂 |
招标机构:本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一号 |
邮 编: |
邮 编:117000 |
联系人:曹世强 |
联系人:崔岚 |
电 话:13941433618 |
电 话:024-47827475 |
传 真: |
传 真:024-47827011 |
网 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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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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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2105016540020000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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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1-21 |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补充说明
技术要求:请各家响应技术协议,本工程包工包料,采用EPC模式进行。
商务要求: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20%的工程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按月结算工程款,待支付至合同金额60%时,起扣预付款,预付款一次扣清,付款至合同金额的85%时停止付款,待工程达标验收合格,办理完竣工决算手续后并扣除质保金后再支付剩余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预留合同金额3%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保期为三年。工期要求:本改造工程投产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投标单位中标后需要按照这个节点工期拿出详细的施工节点计划倒排工期要求总包单位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不得因甲方延迟付款拖延工期,如不按期完成接受我公司规定的处罚条款,技术指标未达标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协议处罚条款执行,因未按节点工期完成和未达标排放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投标单位中标后视为接受上述要求。
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投标方报价单项价格合理,总价最低推荐中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2、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3、近五年(2015-2019)具有电站锅炉烟气环保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超低排放项目不低于三项(已竣工投产),要求单台装机容量≥30MW(或锅炉≥130t/h)。
二、附件
本钢板材发电厂热电作业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技术协议(终)(6)(1).doc
序号 |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 工程详细描述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图纸号 | 涉及专业 | 踏勘时间地点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 |
1 | 192JG022 | 本钢板材发电厂热电作业区超低排放改造 | 见技术协议 | 项 | 1 | 2020-03-01 | 2021-03-31 | 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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