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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关于西安市鄠邑区朱雀城市广场4幢1单元112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陕西 西安 鄠邑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15 17: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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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西安市鄠邑区朱雀城市广场*幢*单元*****室,建筑面积***.**㎡,用途为住宅 。建筑物总层数为地上十七层,该建筑物所在层数十二层。

市场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正常营业,可自行前往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资格以当地限购限制政策为准。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该标的物房地产权证号:户甘*******。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应缴的过户相关税、费(非过户相关税费如因继承和赠与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由原所有权人负担)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前尚欠的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李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路与人民路什字西北角

网址:登录后查看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登录后查看)上查询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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