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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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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上传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5-07 16:30:00 | ||||
开标时间 | 2020-05-08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3003453003453001001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秦业臻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秦业臻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0-04-08 18:01:18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0-04-15 16:3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0-04-08 18:01:09 | ||||
文件售价 | 文件售价币种 | ||||||
文件售价单位 | 公告发布媒体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 |||||
公告标题 | 石湾镇肉类联合加工厂(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4-08 17:02:5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交易系统标识码 | 124413006905190362 |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 124413006905190362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网上下载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3003453003453001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3003453003453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0-04-08 18:06:31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4413006905190362-20200408-003453-2 | 平台编码 | SYGNHZ | ||||
公告源URL |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
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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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湾镇肉类联合加工厂(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工程已在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府发改[2019]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县食品公司承担50%、县财政承担40%资金、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1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湾镇肉类联合加工厂(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工程 2.2 招 标 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2.3 项目地点:博罗县石湾镇 2.4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489.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50.51平方米,主要建设生猪屠宰间、待宰间、牛羊屠宰间、员工宿舍、综合楼、动检大楼、设备房、配电房、消防水池、500TD屠宰污水处理池、应急池以及配套设施等。 2.5 工程造价:43507760.21元人民币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市政配套设施等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2.7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县食品公司承担50%、县财政承担40%资金、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本公告要求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 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未中标的投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6.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7.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 8.1.1电子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为PDF文件(上传后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第二册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格式xml2.0),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 8.1.2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只需提交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复印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第二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书面投标文件在投标时无需递交,全部中标候选人须在评标结束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打印并签字盖章后,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书面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8.4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不可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理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的,若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属实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已中标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投标人列
9.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752-6912979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7818938039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电话:0752-6737103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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