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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线下]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业务用房院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GZXY2020-ND-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 赣州 宁都县
采购公告
198.67425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2-22 0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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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线下]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业务用房院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GZXY2020-ND-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NDCG2020014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业务用房院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GZXY2020-ND-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编号:2020部门24号)的批复,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对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业务用房院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XY2020-ND-C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元)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业务用房院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1

一、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为主干道沥青路面3749m2、芝麻白花岗岩弧形侧石809.94m、化粪池3座、室外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喷淋管网、室外电缆管网及室外照明等。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二、工程范围:

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做法说明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

1986742.53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供应商可在2020032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免费报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磋商文件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人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0303 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转入到虚拟子账户),否则响应无效。如果出现异议或异常,应与保证金账户核对清楚;如果保证金管理系统出现故障,应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0030415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否则投标无效(详见磋商文件)。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服务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20203415:00( 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中心4楼)开标大厅,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谈判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十一) 为加强开标评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存备查。未能出示身份证和《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的不能进入开评标场所。

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请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磋商文件处下载)

(十二)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三)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宁都县梅江镇河东路21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79755788

招标代理: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邮编:342800

联系人:钟桃英 电话:13517979275

邮箱:9436541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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