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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崇左市花山路与新城路叉路口东南侧(汇金现代城)第16栋107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 崇左 江州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15 1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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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01月1610:00至20201月17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户名: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宋家庆、赖文童共同所有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花山路与新城路叉路口东南侧(汇金现代城)第16栋107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崇房权证字第C2013006793号;崇房权证字第C2013006794号)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花山路与新城路叉路口东南侧(汇金现代城)第16栋107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崇房权证字第C2013006793号;崇房权证字第C2013006794号)

标的物详情:拍卖的商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花山路与新城路叉路口东南侧(汇金现代城)第16栋107。该商铺所在楼层为楼,整栋楼共十一层,该商铺面积68.97平方米,精装修,临街、位置佳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01月1610:00至20201月17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起拍价:532517.37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191225日16:00-17:00,请自行前往。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左江州支行营业室,账号:2007380104000772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0771-7837210;刘法官

联系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街道新华路延长线

声明:本拍卖公告严禁非本单位授权的机构或部门转载或发布消息,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201912月10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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