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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化工区道路绿化整治工程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化工区道路绿化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3日 上午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备案文号):J20070375-0262
2、项目编号:THCX-FW-2020-2-008
3、项目名称:2020年化工区道路绿化整治工程设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35万元
6、最高限价:80.35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拟对8条道路进行绿化提升,总用地面积约255168平方米,其中吴沙大道建设面积约108300平方米;花山大道建设面积约37120 平方米,化工大道建设面积约17924平方米,临江大道建设面积约28500平方米,八吉府大街建设面积约12898平方米乙烯路建设面积约27982平方米,腾飞大道建设面积约14400平方米,焦沙路建设面积约804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土方工程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现场指导及后续服务等 ,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满足下列标准之一: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④.“税收缴纳凭据”的形式: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社会保障资金满足下列标准之一: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的形式: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自2020年7月13日上午9:00起至2020年7月17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6号
(三)方式: 现场获取,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其他组织的,凭单位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自然人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7-9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7-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参加多包竞标的相关规定: /
3.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三街三号
联系人: 余飞
联系方式:027-86861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
联系方式:027-65610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宏、张 怡
电 话:027-65610396
2020年 7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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