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昌自然资告字〔****〕**号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内环一路东侧,地块编号为石碌镇内环一路东侧**-***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石碌镇内环一路东侧**-***号 | 宗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石碌镇内环一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 | 配建停车位(个) | ≥*** | 起始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增价幅度 | *万元及其整数倍 |
二、竞买申请人需具务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凡在海南经济特区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失信被执行人。
(三)地块产业准入条件:房地产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室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室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竞买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由竞得人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进行开发建设。
(四)该宗地为政府储备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赔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已通水、通电、通路,完成土地平整,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条件,符合出让条件。
(五)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与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需与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落实协议履约要求,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人履行《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执行情况。
(六)项目建设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各种税费,办理土地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八)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九)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
(十)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查询网址:
**.******.***.**/****/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联系人:麦照军、林小姐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