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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根据广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上饶市广丰区教育城域网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年限 |
采购预算 |
1 |
上饶市广丰区教育 城域网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2年 |
一年60万元 |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凭证,包括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
特殊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银行、电信、保险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的,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
2、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和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需现场报名,报名及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购买磋商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代理公司存档,并提供原件核查。(携带U盘)
报名时间和地点:
出售地址:上饶市广丰区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广丰区梅园小区12号楼底)
出售时间: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0日(工作日8:30-11:00,14:30-16:30)标书售价:2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代理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13576367890
采购单位联系人:应先生电话:13870311022
四、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9年12月26 日09: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开标室。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9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开标室。
六、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发布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上饶市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次采购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上述网址,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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