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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受宜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委托,就宜阳县福昌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宜阳县福昌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宜阳政采招标(****)****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共一标段;交货安装期:**日历天;质量:合格。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高清(***万)红外枪型网络摄像机 | 海康威视,**-**********-*** | ** | ***.** | *****.** |
* | ***万网络半球摄像机 | 海康威视,**-*********-***(*.*-****) | * | ****.** | ****.** |
* | ***万网络红外摄像机 | 海康威视,**-*********-*** | ** | ***.** | *****.** |
* | ***万像素智能球型摄像机 | 海康威视,***-*********-*** | * | ****.** | *****.** |
... | ... | ... | ... | ... | ... |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洛阳市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梁俊、马现峰、聂宇涛、陈卫理、赵鹏辉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登录后查看,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号*号楼****号
八、中标金额:*******.*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年**月**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宜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红旗中路**号
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楼****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十六、附:宜阳县福昌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招标文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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