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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武装部新独立营院项目设计(重2)中标公示
广西 南宁 兴宁区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1-07 14:33:29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武装部新独立营院项目设计(重*)
招标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登录后查看
结构类型及规模 目用地约**亩,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办公综合楼,民兵训练基地楼,备勤楼,营门门楼及门卫室,室外训练场等。经规划设计调整,建筑高度调整为小于等于**米。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登录后查看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登录后查看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登录后查看廖灵(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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