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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3]
铅山县中医院疫情防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项目概况
铅山县中医院疫情防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铅山县碧桂园5栋103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2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Y-ZFCG-2021-0119
项目名称:铅山县中医院疫情防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45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1B000424270 | 铅山县中医院疫情防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 1 | 台 | 1145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任一种均可);(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截图)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无需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4日 08:30 至 2021年01月28日 16:00
地点:铅山县碧桂园5栋103室
方式:上门购买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2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2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铅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铅山县河口镇
联系方式:13870341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铅山县碧桂园5栋103室
联系方式:15727528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1387034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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