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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档案密集架等相关配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 福州 平潭县
招标公告
166.9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04 07:08:0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委托,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90]BYZB[GK]2020001、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档案密集架等相关配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档案密集架等相关配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7-2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BYZB[GK]2020001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档案密集架等相关配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66933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69330元
投标保证金: 3338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60602-金属质架类
金属质架类
1(批)
包含智能密集架、固定会计档案架、货架、除湿机、多功能真空充氮消毒柜、防磁柜、超静音档案书车、档案梯、304不锈钢防盗窗、防火门、窗帘、智能门禁等
1669330
合同履行期限: 交付时间:30天,质保期:验收合格后5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其他政策: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03至2020-07-24 09: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7-24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平潭县万宝路中段南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戴雪珍
电   话: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0
网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开户名: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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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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