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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武宣县大仁村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招标出让公告
广西 南宁 青秀区
招标公示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05-17 17: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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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桂资交采告字〔****〕*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细则(试行)》(桂资交发〔****〕**号)等有关规定,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由广西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广西武宣县大仁村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招标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

(一)出让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广西武宣县大仁村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熔剂用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地理位置: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金鸡乡。

(四)矿区面积及范围坐标:矿区面积为*.***平方公里,矿区坐标(****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拐点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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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源储量:矿区查明资源储量(***+***)矿石量为*****.**万吨,其中熔剂用石灰岩(***+***)资源量为*****.**万吨〔(***)矿石量*****.**万吨,(***)矿石量****.**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量为****.**万吨。边坡压占资源储量为***.**万吨,矿石回采率为**%,可采资源储量(***+***)矿石量 *****.**万吨,其中熔剂用石灰岩矿石量*****.**万吨〔(***)矿石量*****.**万吨,(***)矿石量****.**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量****.**万吨。

(六)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七)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八)开采标高:+***.*米至+**.*米。

(九)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矿区以往未出现过采矿活动。矿山的生产规模为熔剂用石灰岩****万*/*,建筑石料用石灰岩**.*万*/*。

(十)出让期限:采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年(含基建期*.*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起始之日开始计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依法申请延续。

三、出让方式

采用招标方式出让,本次招标不设标底。

四、出让条件及投标人资质条件

(一)投标起始报价:*****万元。

(二)投标报价增价幅度:***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投标保证金:***万元。

(四)出让收益缴纳要求: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等额转为部分成交出让收益后,投标成交价与投标保证金差额部分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五)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为营利法人。

*.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营利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若为境外注册的营利法人,在中标后需军事部门出具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采矿权的书面意见后方可登记采矿权,若军事部门不同意,则中标结果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联合投标。

五、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 *时*分-****年*月** 日* 时*分。

(二)投标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时*分-****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以上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六、投标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获取期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提交投标资格审查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和采矿权地质勘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投标申请表(样表在广西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资格审查资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在****年*月**日**:**前向其出具《投标资格确认书》。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 时*分。投标地点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楼第*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号)。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资格确认书》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现场签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开标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楼第*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号)。

八、中标人的确定

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投标人须在****年*月**日**:**前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到以下账户(必须以投标人账户转入,不得委托第三方代缴;注明桂资交采告字〔****〕*号采矿权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帐号:*****************

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之日起即等额转为定金,并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等额转为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未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标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通知其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项目要求

(一)本采矿权是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推动来宾市碳酸钙产业的转型升级而配置,中标人须于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尽快建成矿产品深加工生产线,并加工投产。原矿石要就地深加工后才能对外销售,深加工须符合《广西武宣县大仁村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要求。

(二)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采矿权所在地市、县绿色和谐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中标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工作。未按期通过绿色和谐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人可责令其停产整顿,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

(三)爆破作业要求。

*.采用深孔爆破,爆破方案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炸药选用散装乳化炸药,用数码电子雷管起爆网路起爆的排间或孔间毫秒延期爆破工艺;爆破作业在白班进行;作业前要做好矿山安全警戒工作。

*.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四)安全生产要求。

*.按要求办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矿山必须严格按设计由上至下分台阶开采,不得超挖坡底。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加强对工作面边坡的维护、加固、管理、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以保证矿山安全、正常生产。

(*)采用爆破松动、挖掘机装车、汽车运输方式。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

中标人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土地复垦规定》有关要求,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已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边开采、边治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在提交投标申请之前,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招标出让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并对出让的采矿权认真考察与踏勘,了解清楚有关情况。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采矿权现状、缺陷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领《中标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中标人放弃竞得采矿权,其缴纳的已转为定金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其违约,中标结果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四)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有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将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风险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二)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其他部门规划调整的影响。

(三)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四)受让人在申请采矿权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五)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三、现场踏勘

到采矿权现场踏勘的,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十四、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招标文件、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出。

十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号

联系人:李冰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号

联系人:方新菊联系电话:****-******* ****-*******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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