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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工程
辽宁 沈阳 新民市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06 17: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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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工程 有效期: 2020-07-06 至 2020-07-07
撰写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桂英
  


 新民市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0-210181-00274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工程(专题纪念馆改造工程)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秀水河子镇柳树屯村
成交金额::1081813.18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民市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工程(附属工程)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柳河路98号
成交金额::929067.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电气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土建及装饰工程  
包组编号:002
 广场地面改造、八角凉亭-忠骨亭(3m高、直径5m钢筋混凝土结构)、烈士雕塑、汉白玉雕塑底座、铁艺围墙100延长米、电动伸缩门、砖砌门垛、新种植草坪1500m2,换填种植土200mm厚、挪植红油松10棵、原有胸径200mm杨树移走200棵、方形树池10个、拆除原有纪念馆360m2、大门两侧功德碑理石刻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丽凤;金萍;李秀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01包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收取中标服务费10572.69元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002包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收取中标服务费9290.67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 新民市铁北西路林园社区
联系方式: 024- 87858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 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 024-2752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艳双
电话: 1556600574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下载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2020-07-06

 

 

关联计划
附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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