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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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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3-04 0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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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9822021020802 项目名称 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3209822021020802-BD-004; 标段名称 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南阳镇(吉兴村、祥北村、祥南村、沿海村);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3月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3月10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南阳镇(吉兴村、祥北村、祥南村、沿海村)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已由大办发【2020】84号文(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意见》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南阳镇(吉兴村、祥北村、祥南村、沿海村)

(2)工程地点南阳镇吉兴村二组、祥北村一组、祥南村三组、沿海村三组

(3)项目编号3209822021020802

(4)建设规模:832万元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发出的书面开工令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估算额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

估算额

1

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南阳吉兴村、祥北村、祥南村、沿海村

南阳镇吉兴村二组、祥北村一组、祥南村三组、沿海村三组

土方工程、水泥路及水泥地坪拆除及恢复、污水管网工程、牵引管道工程、架空管道等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8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自 2020 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8评标前招标人将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134 日至202131018时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318 900分

(本次招标的①草庙镇(川竹村、川洋村、新场村、新东村)草庙镇(五总村、竹港村、北灶村、庆生村)、③南阳镇(吉兴村、祥北村、祥南村、沿海村)、④万盈镇(苗丰村、万盈村、双灶村、双星村、西灶村、金龙村、双福村)项目,开标顺序为①→②→③→④)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D合成法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11.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市开标大厅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须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1.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11.4本次招标的各乡镇村的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同一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开标、评标、定标顺序:①→②→③→④。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飞达路与丰华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丁国辉

联系电话:15151085991

招标代理: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疏港路77号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联系人:石茹

联系电话:1892182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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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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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南阳镇(吉兴村、祥北村、祥南村、沿海村)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已由大办发【2020】84号文(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意见》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南阳镇(吉兴村、祥北村、祥南村、沿海村)

(2)工程地点南阳镇吉兴村二组、祥北村一组、祥南村三组、沿海村三组

(3)项目编号3209822021020802

(4)建设规模:832万元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发出的书面开工令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估算额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

估算额

1

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南阳吉兴村、祥北村、祥南村、沿海村

南阳镇吉兴村二组、祥北村一组、祥南村三组、沿海村三组

土方工程、水泥路及水泥地坪拆除及恢复、污水管网工程、牵引管道工程、架空管道等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8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自 2020 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8评标前招标人将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134 日至202131018时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318 900分

(本次招标的①草庙镇(川竹村、川洋村、新场村、新东村)草庙镇(五总村、竹港村、北灶村、庆生村)、③南阳镇(吉兴村、祥北村、祥南村、沿海村)、④万盈镇(苗丰村、万盈村、双灶村、双星村、西灶村、金龙村、双福村)项目,开标顺序为①→②→③→④)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D合成法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11.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市开标大厅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须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1.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11.4本次招标的各乡镇村的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同一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开标、评标、定标顺序:①→②→③→④。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飞达路与丰华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丁国辉

联系电话:15151085991

招标代理: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疏港路77号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联系人:石茹

联系电话:1892182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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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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