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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关于秀苑广场小区A座3单元18层117号(吉林市房权证船字第S000144247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吉林 昌邑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10-19 09: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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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拍卖公告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110510 时至2021110610时止(延时除外)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32/11,户名: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吉林市船营区秀苑广场小区A3单元18117号(建筑面积142.99平方米、吉林市房权证船字第S000144247号)。

评估价808179.30元,起拍价646543.44元,保留价646543.44元,保证金6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0元。

瑕疵说明:

1、在拍卖过程中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或出现其他情况停止拍卖,因此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遇不能交接情形,法院仅负责退回拍卖款。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所有实际情况以评估报告为准,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其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慎重作出决定并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同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以及风险。法院不对拍卖标的物的状态以及品质作担保,竞买人需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向法院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3.拍卖成功后,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一人报名竞买也可成交。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遵照拍卖须知的规定执行,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后参加竞买。

四、拍卖房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上述人员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自2021101910时至2021110510时止(延时的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余款在20211112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后续拍卖公告请自行关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告。

咨询电话:0432-62404748(王法官)

监督电话:0432-62404728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20211019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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