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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名称:增城区增江“一江两岸”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光辉大桥~初溪拦河坝段)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2.3项目规模: 项目实施增江“一江两岸”水利综合整治,总长约13km,主要包括:(一)水工部分,新建堤岸1408m、护岸10204m,堤岸加固7823m;(二)景观部分,堤顶路改造5636㎡,绿道升级17028㎡,新建绿道5436㎡、栏杆(花岗岩)7791m,栏杆修复(仿木)452m,栈道栏杆3737m,硬质铺装29763㎡,仿木栈道11045㎡,自行车停车场1300㎡,园建构筑物923㎡,绿化修复128597㎡,浅水湿地79658㎡,防洪墙立面改造12304㎡,人文浮雕750㎡,中、小型等雕塑。(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07668.89元;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最终价格以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为准。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检测服务期限:检测服务期从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开始,至完成该项目所有检测工作止,工期要求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每宗检测任务需在招标人的检测任务开工指令签发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出具正式检测技术成果。
2.6招标内容:按国家现行的规范及规定,对增城区增江“一江两岸”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光辉大桥~初溪拦河坝段)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包括:常规试验第三方强制性检测(含对比检测、平行检测)等。实际检测项目及数量以施工图纸及满足《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专项试验、竣工验收的要求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试验(检测)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出具检测数据、成果,确保检测工作不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应做好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项目建设管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和量测)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备案的,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格式的内容提交签署盖章的《承诺书》原件(承诺在项目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核通过备案);
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8、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说明
4.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4.4投标担保 1 万元。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5.4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19年 10 月15日至2019 年11月4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7.3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 2019年 10 月15日 00 时 00分至 2019 年11 月4日 10 时 00 分
7.4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4日10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3开标室。
7.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管理所,异议受理电话:020-82639509,地址:广州市增城区。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地 址:广州市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邮 编:511300邮 编:510300
联 系 人: 王先生联 系 人:朱 工
电 话:020- 82639509电 话:020-83292931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
邮 编:510000
电 话:020-82639509
2019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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