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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货运有限公司持有的“新长江25030”散货船
重庆市 重庆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5-31 0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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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标的名称 登录后查看持有的“新长江*****”散货船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资产类别 设备

登录后查看/20230531/#%E8%BD%AC%E8%AE%A9%E6%96%B9%E6%89%BF%E8%AF%BA" class="P_S_top_a2" id="zrfcn" onclick="Btn2('zrfcn')">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20230531/#%E6%A0%87%E7%9A%84%E7%AE%80%E5%86%B5" class="P_S_top_a1" id="bdjk" onclick="Btn2('bdjk')">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20230531/#%E8%BD%AC%E8%AE%A9%E6%96%B9%E7%AE%80%E5%86%B5" class="P_S_top_a1" id="zrf" onclick="Btn2('zrf')">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20230531/#%E4%BA%A4%E6%98%93%E6%9D%A1%E4%BB%B6%E4%B8%8E%E5%8F%97%E8%AE%A9%E6%96%B9%E8%B5%84%E6%A0%BC%E6%9D%A1%E4%BB%B6" class="P_S_top_a1" id="jytj" onclick="Btn2('jytj')">登录后查看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 “新长江*****”轮建成于****年**月**日,船籍港为武汉,船体材料为钢质,船长**米、型宽 **.*米 型深*.*米,参考载货量****.**吨,主机为*********-*、********-*柴油机,总功率****千瓦。航区等级*级,急流航段等级**,入级中国船级社。
标的所在位置 芜湖西华基地
转让底价(万元) ***万元
计量单位 数 量 *
是否存在租赁
是否存在质押
评估报告文号 登录后查看(****)第******号
评估基准日 ****-**-**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踏勘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登录后查看
行为批准机构 登录后查看
评估备案机构 登录后查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个工作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根据《现场踏勘须知》的要求(详见公告附件)进行实地踏勘,在现场实地确认标的现状,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地点、时间请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扣除的情况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船舶的质量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完全了解本次交易相关政策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将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本次转让标的不包括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润滑油。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上的实际加油价格或购置发票显示价格,在签订《船舶交接协议》前将剩余油款、未经使用的润滑油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发票给受让方。 *、自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船舶交接协议),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及风险(含标的资产码头靠泊、拖航、拆解、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损毁、灭失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标的移交过程中,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码头建筑物、构筑物等),如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自船舶移交后,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原烟囱标记及船名“新长江***”,如有违约,按照本项目成交价格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受让方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资产的税金,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除此之外,本次交易及过户涉及的其余税、费(包括应向重庆联交所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按照公告附件《承诺函》内容参与受让。 **、交易价款不得由受让方所属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代为支付。 **、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意向受让方必须同时受让以下三个项目:登录后查看持有的“新长江*****”散货船、登录后查看持有的“新长江*****”散货船、登录后查看持有的“新长江*****”散货船;若形成竞价,增值部分按各标的评估值的比例分摊。 **、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船舶信息明细表、现场踏勘须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个工作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马梦薇 联系电话 ***********
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名称 武汉航运交易所
服务机构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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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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