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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宁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便携式摄像头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XTJCLXJ-2020-7-6)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广西宁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南宁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广西宁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在建工程所需便携式摄像头采购。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
所报价的产品质量需达到现行国家及国铁集团现行的质量标准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2.具备独立法人资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资质:供应商或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招标、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提供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提供的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供应商需具有近三年内在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相关材料的供应业绩。
5.其他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报名方式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 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联系人:刘工,电话:0771-2727902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附件2)后,与营业执照一并发电子邮件至gxtjwzbgw3@163.com)。
五、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商家少于3个的或评审后有效报价少于3家的,采购实施人不再进行公开询价而变更为谈判采购。
六、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擅自转载,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日期: 2020年7月2日
附件1:
物资采购明细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不分包 |
海康威视摄像头 |
DS-2DC3A20IW-D/W 内置/4G路由器 |
套 |
18 |
按合同约定 |
南宁市衡阳西路30号 |
以上采购物资需配套使用 |
内存卡 |
64G内存(海康专用) |
张 |
18 |
||||
锂电池带防水盒 |
80AH |
套 |
18 |
||||
铝合金三角支架 |
(2M、2.6M)长 |
套 |
18 |
||||
锂电池充电器 |
12V10A充电器 |
块 |
18 |
||||
稳压器 |
12v稳压模块 |
块 |
18 |
附件2:
物资采购报名表
编号:GXTJCLXJ-2020-7-6 年月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填报人 |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
填报人邮箱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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