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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录后查看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
*.委托产品
登录后查看*# 、煤泥
*.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 类别 | 供货煤矿 | 提货地 | 运输 方式 | 价格 类型 | 挂单数量 (吨) | 挂单价格 (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加价 最小幅度 (元/吨) | 每次加价 最高幅度 (元/吨) |
*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李阳矿 | 李阳矿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 | **** | * | * | |
*标段 | 动力煤 | 李阳矿 | 李阳矿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 | ** | *** | * | * |
*标段 | 动力煤 | 李阳矿 | 李阳矿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 | ** | *** | * | *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元/吨。
*.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 **) (****/**) | 水分 (**) (%) | 硫分 (** *) (%) | 挥发分 (****) (%) | 灰分 (**) (%) | 粒度 (**) | 限下率 (%) |
*标段 | 贫煤 | 晋控中块*# | ≥**** | ≤*.* | ≤*.*** | ≤**.** | ≤**.** | **-*** | ≥* |
*标段 | 贫煤 | 煤泥 | ≥**** | ≤**.* | ≤*.** | ≤**.* | ≤**.** | - | - |
*标段 | 贫煤 | 煤泥 | ≥**** | ≤**.* | ≤*.** | ≤**.* | ≤**.** | - | - |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以实发为准用户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进行了实测,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煤种为喷吹煤、冶金煤严禁交易商竞价成功后把该煤种销售到电力行业,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事项
*.报名资格:在登录后查看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报名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必须提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并进行充分的了解,凡参与竞价的用户,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场存实物。
*.报名时间:****-**-** **:**:**前
*.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保证金缴纳标准:**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商平台入金(需绑定银行账户)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绑定银行账户请联系结算中心:
****-*******、魏羿 ***********
*.保证金缴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登录后查看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分钟;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交易时间: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个工作小时内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交货地点:李阳煤业
(*)运输方式:公路自提。
(*)提货期限:****-**-**至****-**-**
矿方设备正常的情况下,竞价成交用户按照每天拉运不低于***吨执行,实际数量以清理场地为准。提煤余量不足**吨(包含**吨),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七、货款结算
⑴价格:现汇坑口含税价
⑵付款方式:竞价成功的交易商必须在《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全额现汇预付货款,逾期未支付,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未通过电商平台付款,将不予拉运。
买受人预付货款至出卖人结算单位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必须备注所对应的矿名及竞标日期、标段、企业合同编号,如未按要求备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⑶结算方式:
标段按实际成交价进行结算。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李阳煤业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以李阳煤业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号)和《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号),通过竞价、挂牌等市场化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收服务费。
十、其它事项
⑴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竞价交易成功后对所购标的不得就地转卖,如有发现,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履行合同,并视其为违约,被委托方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委托方,对违约方汇入的煤款半年内不给予办理退款。
⑵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晋煤经发[****]***号),买受人不得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⑶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雪冰电话:***********
联系人:刘卫胜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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