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起点位于现状G204与G517交叉处,设置星河庄互通立交,向南上跨青荣城际和蓝烟铁路(交角71°),经新安水库西侧,向南沿龙青高速西侧延伸,与X022(东武路)平交,经过东冯北村东侧折向西后,与南京路南延平交,终点在前冯北村南接现状G204,路线全长为11.862千米。全线新建特大桥1座(第9-11联新建上跨青荣城际、蓝烟铁路分离式立交桥部分共440米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大桥1座、中桥2座、小桥3座;拆除重建中桥3座、小桥1座;拼宽线外桥1座;新建涵洞26道、互通式立交2处、匝道桥5座;设置主要平面交叉9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等。 2.招标范围:按照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改建公路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青交建管函【2020】3号)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分别开展双院制审查及交通安全性评价,并分别出具符合要求的审查成果文件;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图审查会议,汇报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及施工图设计单位对报告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参与后续重、较大设计变更方案的审查确认。 3.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
3.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1标段 |
11.862公里 |
按照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改建公路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青交建管函【2020】3号)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分别开展双院制审查及交通安全性评价,并分别出具符合要求的审查成果文件;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图审查会议,汇报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及施工图设计单位对报告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参与后续重、较大设计变更方案的审查确认。 |
7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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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
(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的“从业企业-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6.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及施工图设计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公路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无。 (四)同类工程的界定: 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完成过公路等级一级及以上且工程建安费100000万元及以上(或公路等级一级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6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 |
三、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四、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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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六、招标文件获取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2-11-11 14:00 |
开标地点: |
莱西市长岛路148号A座8楼 【第二开标室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招标公告页面。 |
十、其他说明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2、异议受理联系人:莱西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32-88484926,邮箱:lxsncgl@163.com,传真:0532-88438685,地址:莱西市青岛路76号 |
1.质疑电话:0532-88484926,地址:莱西市青岛路76号。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咨询电话:0532-88438685; 投诉咨询邮箱:lxsncgl@163.com;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莱西市青岛路76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因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近1年是指从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2年是指从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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