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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鄂州 华容区
招标公告
7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20 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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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鄂采计【2019】23881号要求;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华容区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EZYG-ZFCG-2019-034

2.2、采购项目名称:华容区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2.3、采购预算:70.00万元(包括预留金5.00万元)

2.4、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3供应商须提供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资质、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提供专业培训资格证。

4.4供应商须提供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正在使用档案管理系统平台软件实现无缝对接的承诺函。

4.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4.8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请供应商于201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鄂州市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等资料:

5.1.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5.1.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报名登记表(本公告下方附件处自行下载后填写盖章)。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磋商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911 5 日上午09:300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鄂州市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项目的磋商会议将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代理机构处(同报名地址)公开进行,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 10 20 日。

7.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鄂州市华容区

联系人:李勇进电话/手机:18071172996

采购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鄂州市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联系人:王燕朋 电话/手机:13476488446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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