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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二道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吉林 长春 二道区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5-23 21: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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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二道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勘察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249.16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3706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二道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鸣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总投资(万元):249.16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勘察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6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5月23日2022年05月27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联系人:赵禹亮

联系电话:0431-84949026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5月27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二道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MT-JL-2022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二道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253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二道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勘察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北郊片区二道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道区5个合流(混流)小区分流改造)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5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后7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施工计划工期:2022617日至20221231日。

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合同履行:应执行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修订版本;执行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为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设计人员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勘察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

(4)勘察人员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工程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工程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7)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测量员1人,质量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资料员1材料员1人。

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近三年(20191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11-20211231)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523900分至202252716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7766355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613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613900分)请投标人在开评标系统中获取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且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并核验身份,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项目经理姓名,同时上传授权委托书和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第一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第二阶段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接到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电话后,于30分钟内进入指定腾讯会议直播室,经核验身份后线上参加摇球抽取过程并确认摇球抽取结果。电话通知时间及记录经评委会、招标人代表、监督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确认,并留存通话记录。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未按上述要求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此导致的参与摇球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由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299

联 系 人:赵禹亮

话:0431-849490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鸣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茗月小区11号楼102号房

联系人:杨帆

话:13364302789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 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5月27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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