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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芯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芯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工程已由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淮荣发【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荣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芯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工程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区经济开发区经十九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83.21㎡,其中:地面处理1019.72㎡,水池663.49㎡,项目主要包括土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钢筋混凝土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54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2 月14 日,竣工日期: 2022 年 8 月12日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江苏芯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3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弄虚作假、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
3.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提供项目负责人 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7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8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②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 资格评审标准”,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③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2年 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淮安市荣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60号 地 址:淮安市淮海西路179号(新港办事处9楼)
邮 编: 223200 邮 编:223001
联 系 人: 夏工 联 系 人:孙诚智
电 话: 0517-85200331 电 话:130949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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