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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绥北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登录后查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黑龙江省尾山农场综合楼南楼第四户商服。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要在竞买前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购房政策并具备办理过户手续条件,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年**月**日到**月**日期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办案法官联系,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在保留价的基础上采取增价拍卖方式。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此次拍卖仅为房产所有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及标的瑕疵的认可。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基金费、出让金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违章罚款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绥北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
账号:*****************
开户行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刘法官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北安市平安行街**号
绥北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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