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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电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濮阳 清丰县
其他公告
65.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8-15 17:43:42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采购项目:业务综合楼电梯项目
二、文件编号:清采磋商-2022-19
三、预算金额:65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需求: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电梯(两部)项目(详见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要求)。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90日内安装完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两年内免费质保。
5.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实行资格后审;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3.1投标人 (供应商) 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厂商或代理商:
3.1.1投标人 (供应商) 若为电梯设备制造厂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曳引式客梯(A级)和特种设备 (电梯)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级及以上) 或提供符合以上 要求的新版许可证;
3.1.2投标人 (供应商) 若为代理商,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或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许可证,同时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满足上述对制 造商的资质要求;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成立不足一年 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 ;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企业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3.6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有关问题: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1信用查询主体:非招标方式采购(磋商、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由评审小组,通过评审系统在线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3.6.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6.3信用查询时间点: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查询记录为准。
3.7、投标人 (供应商) 提供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截图) ;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不得同时投标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3.9投标人 (供应商) 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 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 进行核实,投标人 (供应商) 对核实须配合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 单位电子签章)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项: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39338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371-85519951。
②投标人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无
八、网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2022年8月26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网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26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
地址:清丰县京开路12号
联系人:姬海港 联系方式:13703486058
2、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乡村振兴局二楼
联系人:张团杰 联系方式:0393-7219107
3、监督单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清丰县朝阳路中段 联系方式:0393-7213676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8月15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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