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人民中路99号1幢7-8、7-9、7-10、7-11、7-12号不动产[证号:鄂(2019)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2734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人民中路99号1幢7-8、7-9、7-10、7-11、7-12号不动产[证号:鄂(2019)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2734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湖北 十堰 茅箭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09 18:47:5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人民中路9917-87-97-107-117-12号不动产[证号:鄂(2019)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2734]的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11110时至2020112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户名: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人民中路9917-87-97-107-117-12号不动产[证号:鄂(2019)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2734]

评估价:329.04万元

起拍价:264万元

保证金:20万元

加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 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011016时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承办法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一般安排在拍卖开始前一至两个工作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实地看样及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看样和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交付时间待定。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本标的如存在超面积部分或其他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110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1199:0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请自行至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款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北正量行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719-847296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重庆路78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2019129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