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佛子岭镇人民路商业街**#商铺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招租方式:竞价
招租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招租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人名称:登录后查看
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区湖光路*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要求:佛子岭镇人民路商业街**#商铺招租项目,竞租价*****.**元/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业红 孙辉 余跃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霍山县佛子岭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中兴南路**号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费 收费金额: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费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中兴南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