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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平台建设工程网络安全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DWZ2022-0501)
建设项目视频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平台建设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视频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平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京铁技改〔2021〕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直属河北工程段。本次招标项目视频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平台建设工程网络安全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将专业视频监控系统与综合视频监控进行整合,建设集中管理平台,实现集团公司管内视频资源共享和统一调度指挥。
招标范围及内容:视频集中管理平台网络安全设备。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
①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
②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④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⑤投标物资被国家铁路局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为不合格的;
⑥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1 请投标人于2022-05-26 14:00至2022-05-31 14:00,通过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电子招标系统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招标(试)-购买文件须上传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购买成功的电汇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完成注册。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通过“投标管理”完成汇款,并在国铁采购平台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发票开具: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投标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06-17 14:00至2022-06-17 14: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06-17 14:30。
6.2递交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前街14号河北飞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国铁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直属河北工程段
地 址:石家庄市站前街79号
联 系 人:张松
联系电话:0311-87923617、15931055953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 系 人:孙冠雄、牛海彬
电 话:15028112027、15032640550
电 子 邮 件:ztbjjzb@163.com
2022-05-26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物资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交货条件及状态 |
收货单位 |
备注 |
1 |
TX02 |
交换机、视频安全平台等 |
交换机 |
套 |
4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2018-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近3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 3.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所投物资(交换机、机柜除外)近5年内须具有达到国铁集团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等级测评标准的供货业绩(2017年6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并提供与之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履约完好证明(验收报告或用户使用证明等)。 5.漏洞扫描设备、日志审计设备、终端管控设备、防病毒设备、入侵检测设备、防火墙和网闸等主要安全设备制造商须满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三级)》。 6. 视频安全平台所用软件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 代理商须满足: (1)所投物资(交换机、机柜除外)须持有制造商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当制造商不同时,须分别提供相应唯一授权,且制造商提供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函;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5、6条的要求; (3)第5条所涉及的主要安全设备应为一个制造商; (4)2017年6月至今具有国铁通信信息专业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与之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履约完好证明(验收报告或用户使用证明等)。 |
2022年6月30日前 |
工地 |
完好、卸货至施工单位指定地点 |
施工 单位 |
含安装、调试及电源线布放等 |
2 |
漏洞扫描设备 |
套 |
1 |
||||||||
3 |
日志审计设备 |
套 |
1 |
||||||||
4 |
终端管控设备 |
套 |
1 |
||||||||
5 |
防病毒设备 |
套 |
1 |
||||||||
6 |
视频安全平台 |
套 |
1 |
||||||||
7 |
入侵检测设备 |
套 |
1 |
||||||||
8 |
防火墙 |
套 |
2 |
||||||||
9 |
网闸 |
套 |
1 |
||||||||
10 |
机柜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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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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