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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银昆高速岩湾康养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陕西 宝鸡 凤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3-30 1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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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银昆高速岩湾康养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R-2023-01S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县银昆高速岩湾康养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965.02万元,招标人为凤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5.3亩,总建筑面积20550平方米。在老乡政府建设养老中心占地9.5亩,建设养老院1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建设理疗综合楼1栋4600平方米,建设餐饮中心1400平方米;在岩湾水电站建设养老中心占地5.8亩,建设老年公寓1栋4950平方米,设置床位170张,建设综合服务楼1栋,包含餐厅300平方米、老年护理院500平方米、综合活动室80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县银昆高速岩湾康养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凤县银昆高速岩湾康养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①设计单位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招标公告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单位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②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招标公告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单位及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③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招标公告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单位及拟派设计负责人需提供“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3月至公告发布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企业法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7.控股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提供完整网页截图,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

8.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且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包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年3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3年4月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到2023年4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信息上报”,并由经办人携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联合体协议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线上“信息上报”截图加盖公章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1套在陕西泽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东岭金融广场C座2004室)获取招标文件。最终以现场提交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及交易平台“信息上报”同时成功为准。联合体协议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费用:800.00 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纸质版文件递交及网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及《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 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3.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有)、投标文件、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业主签定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5)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业主。

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乙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凤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县河口镇河口村

联 系 人:彭静为

电 话:0917-47388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泽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东岭金融广场C座2004室

联 系 人: 李荣

电 话: 0917-3533105

电子邮件: SXZR13609172818@163.com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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