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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浦镇大岕口村道路沿线局部整治提升工程
发包公告
小浦镇大岕口村道路沿线局部整治提升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为长兴县小浦镇大岕口村,建设资金为自筹及补助。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小浦镇大岕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小浦镇大岕口村道路沿线局部整治提升工程。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小浦镇大岕口村。本次发包的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混凝土道路浇筑,栏杆安装,苗木种植,花式路面浇筑,挡墙砌筑,停车场铺装,墙面3D彩绘等,具体详见本工程发包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投资估算69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二、承包申请人资格条件:
2.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5承包申请人必须为《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2.6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三、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承包意向的单位,请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到长兴县新湖小区32幢2单元1202室(实验初中北面)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兴县小浦镇大岕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柏先生 联系电话:13567238049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2-6388988
长兴县小浦镇大岕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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