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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佛山 南海区
其他公告
3307.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2-27 01:36:4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0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4-10 09:30:00
开标时间 2020-04-10 09: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06000001000062073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0-02-26 17:09:19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0-03-05 09: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0-02-26 17:07:00
文件售价 文件售价币种
文件售价单位 公告发布媒体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标题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3307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2-26 17:08:49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0600568266776A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0600568266776A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E4406000001000062073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06000001000062073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2020-02-26 17:16:31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3-12440600568266776A-20200226-000004-3 平台编码 SYGNFS
公告源URL jy.fsggzy.cn:3480/TPframe/Customframe4Bid/frameAll.aspx?RowGuid=3eae2a33-35cd-476d-b3d2-8bd886e76d22
公告内容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3307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3307标)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3307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2 项目规模: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为贯通佛山市南北的主干线。途经大良、伦教、北滘、佛山新城、文华路、季华路、南海大道、文昌路、佛山火车站、佛山西站、狮山,是联系中心城区与大良容桂组团、北滘陈村组团、狮山组团的骨干线。

三号线线路全长约69.5km,其中高架段约8.7km,过渡段长约1.3km,地下59.7km;共设37座车站(其中高架站4座、地下站33座);平均站间距1.93km,最大站间距3.44km,为伦教至三洪奇区间;最小站间距0.93km,为桂城至南海广场区间。

其中三号线南调整段(顺德客运港站至逢沙站(不含)段)线路全长约4.2km,均为地下段,共设2座车站,设置一座停车场(逢沙停车场);

三号线北调整段(狮山站(不含)至科技学院站段)线路全长约5.6km,高架段长3.9km,地下段长1.2km,过渡段长0.5km,共设2座车站,均为高架站。

2.3 计划交货期:交货期不迟于2020年9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设备供货前3个月通知卖方。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 招标范围: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包括佛山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37个车站(其中北滘新城站只有相关改造内容)及地下区间、1座车辆段、2座停车场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的全套硬件设备以及相关软件、车辆段培训中心的一套培训设备,以及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程序软件、网络设备、系统附件及随机附件的采购、包装运输、整套系统的安装督导、卸货、设计联络、文档资料、培训、测试、调试、开通、配合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质保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2.4.2 招标控制总价为¥4305 元。

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2.5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拟投产品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集成商。

4.3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4.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6 对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6.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述要求: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一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业绩。

(1)若为集成供应,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部分合同金额须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投标人须列明合同中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部分所占金额。

(2)“承担过”是指:承担的项目供货正在实施或所承担的项目供货已完成,其中“已完成”是指所承担的设备供货已完成并开通运营(含试运营)。

(3)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采购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已完成的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采购合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相关验收证明文件等(如有)、开通运营(含试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通运营(含试运营)证明材料);②正在实施的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采购合同。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2020227900分起至2020359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47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410830分,截止时间:202041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41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综合监控采购项目包含以下标段: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3306标、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3307标,投标人若成为以上任一标段经公示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将自动丧失以上其他标段招标的投标资格。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06号财富大厦A座8F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30768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工业村

自编第三幢四层403之一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李工、陈工

电 话:0757-83788768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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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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