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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全州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XHSGL201903-G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全州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7760528.64元【其中:预算价 ¥6093935.0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324687.55元,规费¥ 529949.49元,增值税 ¥640777.60 元,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71178.94 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 元,暂列金额0 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及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62084.23元。
经招标人调整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5789238.31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324687.55 元,规费¥ 529949.49 元,增值税 ¥640777.60 元,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71178.94 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 元,暂列金额0 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及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62084.23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税前项目费,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备注:①项目中同时采用一般计税法及简易计税法时,请投标人填写税金金额,税金金额=一般计税法部分的增值税金额+简易计税法部分的税费金额。
②如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打“◆”号项目)的主要项目清单与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则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为准。
招标人(盖章):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备案机构(盖章):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9年10 月21 日
附:主要项目清单(打“◆”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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