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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主承销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19-ZB1-ZB-40)
本招标项目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主承销商项目,招标人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拟于2019年申请注册发行总额50亿元人民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2招标范围:确定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主承销商,完成总额50亿元人民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发行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1年后止。
2.4服务地点:北京。
2.5债券品种: 中期票据年承销、永续中期票据年承销、短期融资券年承销、超短期融资券年承销。
2.6发行总额:预计发行总额50亿元,最终发行总额以交易商协会批复为准。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金融领域相关业务咨询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应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的单位。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应具有类似本项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主承销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报名
4.1.1报名期间:2019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5月29日,每日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1.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完成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gys.cnecc.com)两个网站的报名操作流程,方视为报名成功。
(1)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在线报名:网站首页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投标报名”按钮,按照网站提示准确完整填写“*”项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报名。
(2)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gys.cnecc.com)在线报名:按照网站首页《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投标方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相关注意事项提醒的通知》和《中核建集团及各成员单位供应商业务联系方式》等提示内容,完成平台供应商注册(请勿上传过期证书)和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在以上两个网站的报名信息均填写完毕并成功提交后,请务必及时邮件告知工作人员,并同时将准确完整的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保密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文件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发至邮箱(chinabrr01@163.com)。
4.1.3说明:潜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向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汇标书款,且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简称+XH194001”(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请勿使用非本公司账户汇款)。
4.2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期间:2019年5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3日。
4.2.2招标文件获取条件和方式:只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登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gys.cnecc.com),上传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2.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http://gys.cnecc.com)、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网(http://www.xhhydropower.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chinabrr.com)上发布。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5层503
联系人:黄薇
联系电话:010-8368172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高艺玮、申少帅
联系电话:010-53105815、010-53105823
传 真:010-53105858
电子邮件:chinabrr03@163.com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保 密 承 诺 书
致: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为确保此次招投标过程顺利进行,以及合同执行期间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加强对招标文件中重要、敏感商业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行业信誉,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投标人自愿签定本自律承诺书,承诺如下:
1.依法开展业务,守法守规经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有关规章及行业管理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本次主承销、保荐工作,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本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2.遵守市场规则,坚持公平竞争。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回扣等不正当费用;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及业务许可证。
3.开展诚信服务,倡导廉洁执业。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根据招标人(甲方)的要求和业务范围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服务理念,廉洁自律,不参与有失公正的任何活动,维护本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
4.规范业务操作,确保工作质量。依照行业管理规定,制订执行内部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勤勉尽责,确保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准。
5.提供优质服务,收取合理费用。按照相关工作准则要求执业,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服务费。
6.不将本合同中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完成。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和要求,遵守有关行业规定、职业道德准则,自觉维护各方利益,不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或文件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行组织或甲方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本承诺书自收到投标邀请书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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