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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预警平台升级改造(三期)5301218公告
四川 内江
招标公告
8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12 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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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招标编号:xx政采招[xxxx] xxx号

采购编号:内采磋****-****号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内江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印制

****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九章 评审方法…………………………………………………………**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拟对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预警平台升级改造(三期)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内采磋****-****。

*.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预警平台升级改造(三期)。

*.采购人:内江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安全生产预警平台升级改造(三期)(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同时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登录后查看)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年**月** 日*时**分到****年**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登录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录后查看)网上购买。磋商文件售价:*元/包(磋商资格不能转让)。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 日**时 **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西段仁爱路***-*号;

联系人:艾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磋商保证金 金 额:****元。 交款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的**%)。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 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
**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内江市政府采 购中心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 复。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 商中心主楼三楼; 邮政编码:******。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 邮政编码:******;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内江市财政 局备案。

二、总 则

*.适用范围

*.*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采购主体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内江市应急管理局 。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文件发售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响应文件格式

**.*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盘制作。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响应文件统一用**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响应文件的递交

**.*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成交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签订合同

**.*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履行合同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手续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资金支付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八、磋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

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第四章。

注:*、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省内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万元以上;省外较大数额的标准应以作出行政处罚地域的政府规定为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人可以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也可以提供供应商内部会计报表;新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承诺函。)

*、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第八章表二)和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及服务人员配置表(详见第八章表十一)。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服务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预警平台(三期)将在第一、二期建设的基础上,围绕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内江市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急用先行、稳中推进,有效提升内江市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并建成统一的协同应急指挥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市级应急管理体制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二、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在国家应急管理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内江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的大背景下,从国家对应急管理工作所赋予的职能出发,传统的指挥大厅建设模式及技术已不能满足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在应急管理大厅建设中需考虑到新环境新形势和新技术,需要考虑到我市应急管理新形式下,更好的发挥在突发事件事前监测预警、事发应急响应、事中应急处置、事后善后处置等应急管理全生命周期中作用,为后续我市应急信息化战略实施做好准备。能够提高各类事件发生时整个应急管理体系的响应速度,保障快速、及时、有效地使系统高效运转和协同作业,使得指挥多元化、扁平化、动态管控可视化。

三、总体目标

建立一套能够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业务流程再造和工作模式创新,不断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政务服务和舆情引导应对等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的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结合多种风险监测技术手段和灾害预警模型,形成具有态势感知、风险监测、分析研判、预测预警等功能的系统,并紧密围绕防灾、减灾、救灾,贯穿事故发生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触发一系列应急软件响应构建起先进强大的软件设施。系统融合应急决策、指挥调度、协同会商、政务管理的全过程智能管理体系,将可视化思维和智能化思维与协同一体化办公结合在一起,通过应急全数据的支撑,能够实现接报突发事件后快速完成信息报送、指挥调度和协同响应。

四、项目要求

以内江市应急管理局的实际业务需求为导向,以内江市应急管理局的实际业务需求为导向,在平台一、二期系统的基础上,对煤矿监管系统、大数据应用、移动端应用、应急救援进行升级完善,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非煤矿山监管、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安全工作任务考核系统以及消息通知,全面打造基于“预警+分析”的内江市应急平台。

(一)软件功能模块:

序号 子系统名称 功能需求
* 大数据应用 通过运用平台所产生的安全生产大数据,构建“大数据、大支撑、大安全”的监管平台,才能有效实现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判和风险防控“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目标。
* 煤矿监管 包含资中县和威远县瓦斯监控平台软件升级及市级瓦斯监控平台软件升级、内江市级平台煤矿监管模块升级。
* 应急救援 *、 当事故发生时,实现通过“一张图”启动决策调度。 *、 决策调度模块显示内江市市应急组主要成员名单、救援队伍信息(地图上显示名称、联系人、电话)、物资信息、专家信息和应急预案等 *、 实现不同的安全事故对应的不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预案等。
* 移动端应用 *、 平台预警报警信息移动端推送 *、 实现政府移动端查阅企业一企一档信息 *、 现场执法基本信息录入及平台信息同步 *、 知识专家库等信息移动端查阅 *、统计信息查阅
* 数据对接展示 实现隆昌县危化平台数据对接与展示

*、软件投标商必须书面承诺投标软件为自主研究开发没有任何产权纠纷的合格产品。

*、针对软件系统投标商必须书面承诺在不增加功能模块的情况下产品保障用户终身免费维护。

(二)硬件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配置参数 数量
* ***集中管理主机 *.单域可管理***路视频通道。 *.***各用户并发访问。 *.单台设备管理不低于**台存储服务器。 *.提供多屏操作数据链。 *.处理流媒体服务器到中央管理单元之间数据链接。 *.自备不少于*块硬盘插槽,在紧急情况下临时作为流媒体服务器备机进行录像和全权操作。 *.需提供完整***开发包,并由厂家完成整个信息化平台接入的二次开发。 *.服务:原厂现场安装和*年原厂****免费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台
* 通道配置 系统 *.配合***地图对县级平台所有视频监控通道进行二次开发调用,在业务软件数据系统中分配对应视频数据通道,实现矿端视频调用的二次转发。 *.由视频硬件厂家根据***包及平台功能完成该系统二次开发,融合至业务软件系统中。 *.与***管理主机同一品牌。 *套
* 监控硬盘 容量:***; 转速:****转; 缓存:***; 类型:****; 监控级硬盘。 **台
* 视频监控前端软件 实时显示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摄像机画面,及调取存储。 *套
* **寸液晶拼接单元 *.原装工业液晶拼接屏,性能稳定,使用寿命达*万小时以上,满足****小时全天候不间断工作。 *.高亮度、高色域、高对比度,保证完美的显示效果。 *.采用直下式***背光系统。 *.智能管理,保证长时间运行。 *.**.**色彩,真实再现画面的每一个细节。 *.采用最新的数字蓝光拼接技术,使拼接图像还原更清晰。 *.通过控制软件可以自由控制各显示屏的地址码,灵活拼接,安装操作维护简便。 *.物理拼缝*.***。 *.支持***软件升级功能。 **.必须兼容原有拼接屏系统。 *台
* **寸液晶 显示器 分辨率:**高清,屏幕比例:**:* ,端口:***,****;存储内存:不低于***,网络支持:无线/有线。 *台
* 数字化会 议终端 包括摄像机、编解码器、电缆、遥控器等:能够与省厅及原有市局设备直连。 *台

五、商务要求

*、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内完工。

*、履约方式:供应方应以现场开发方式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内容。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采购合同**个工作日内,采购方一次性向中标服务供应方支付总价款**%的预付款,项目全部结束验收使用后一次性支付总价款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在中标服务我方免费运行维护满一年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次性支付。

六、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硬件部分产品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提供*×**小时的软件维护热线电话和现场支持服务,及时解答用户疑问,如无法立刻解决必须保障电话跟踪用户,直到帮助用户解决问题;必要时,应到用户现场解决。

(*)提供*×**小时应急响应热线,由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资深工程师在用户出现重大故障时提供现场紧急救援服务。

七、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一)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验收内容包括:

*、成立验收小组;

*、制定验收方案;

*、验收;

*、出具验收报告。

(二)验收依据

**/* *****-****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

**/******-****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

**/* *****.*-****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评价(******);

**/******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 *****-****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安全环保综合监管平台(一期)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三)成立验收小组

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承建单位、相关部门以及其他人员(技术顾问、其他开发商)组成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各阶段进行全面的验收。

经过大规模的安装与调试工作,整个系统已全部实现连接,所要求的功能已全部实现。为确保系统在以后的运行中稳定、高效,没有故障隐患的存在,应当通过试运行阶段来发现存在的隐患、并解决问题,另外分析试运行阶段中系统的各项数据,并对系统进行评价和预测也是系统试运行阶段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

项目预验完成后,系统进入试运行期。系统经过试运行稳定运行*个月后,由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正式验收。

(四)验收方案

(*)功能项测试

对照招标文件软件需求说明中的所有功能项进行测试。

(*)容错测试

容错测试的检查内容包括:

*) 软件对用户常见的误操作是否能进行提示;

*) 软件对用户的的操作错误和软件错误 是否有准确、清晰的提示;

*) 软件对重要数据的删除是否有警告和确认提示;

*) 软件是否能判断数据的有效性 屏蔽用户的错误输入 识别非法值 并有相应的错误提示。

(*)安全性测试

安全性测试的检查内容包括:

*) 软件中的密钥是否以密文方式存储;

*) 软件是否有留痕功能 即是否保存有用户的操作日志;

*) 软件中各种用户的权限分配是否合理。

(*)性能测试

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明确的软件性能进行测试。测试的准则是要满足规格说明书中的各项性能指标。

(*)易用性测试

易用性测试的内容包括:

*) 软件的用户界面是否友好 是否出现中英文混杂的界面;

*) 软件中的提示信息是否清楚、易理解 是否存在原始的英文提示;

*) 软件中各个模块的界面风格是否一致;

*) 软件中的查询结果的输出方式是否比较直观、合理。

(*)适应性测试

参照用户的软、硬件使用环境和需求规格说明书中的规定 列出开发的软件需要满足的软、硬件环境。对每个环境进行测试。

(*)文档测试

用户文档包括: 安装手册、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

对用户文档测试的内容包括:

*) 操作、维护文档是否齐全、是否包含产品使用所需的信息和所有的功能模块;

*) 用户文档描述的信息是否正确 是否没有歧义和错误的表达;

*) 户文档是否容易理解 是否通过使用适当的术语、图形表示、详细的解释来表达;

*) 用户文档对主要功能和关键操作是否提供应用实例;

*) 用户文档是否有详细的目录表和索引表。

*) 用户有特别要求的测试。

(五)验收内容

采购单位有权委托质检部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核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投标人需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经采购单位及国家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达到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指标,满足采购的颜色、款式,符合采购方提供的标准,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方可验收合格。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的内容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技术要求、服务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但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项目(采购编号:***)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年***月***日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四、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用于磋商报价。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天。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年***月***日

五、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小写): 元 (小写):

注: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行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非小微企业不提供本项。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八、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九、商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十一、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九章 评审方法

*.总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磋商程序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供应商澄清、说明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综合评分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综合评分明细表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号)的规定,在因失信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的总得分中扣除*分,用扣除后的总得分参与评审(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分,直至扣完为止)。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告知或承诺,未明确告知或承诺的按失信行为处理。若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一经发现均按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处理(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扣分)。

评分构成: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 报价部分 **
* 技术部分 **
* 商务及其他部分 **
* 总分 ***

*、价格部分评分表(所有专家共同评审):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 报价 **% **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最后报价作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技术部分评分表(技术专家独立评审):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依据 备注
* 技术指标和配置**% **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技术方案*% *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方案(包含现有系统是否有延续性、功能完善、需求理解程度透彻、已建系统优势)横向比较,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得*分,能够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得*分,部分满足的得*分。
注:各要素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及其他部分评分表(所有专家共同评审):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依据 备注
* 信誉 **% **分 *、投标单位具有软件开发和维护能力,每提供一份安全监管领域类似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分,最多得*分; *、投标人获得过安全监管领域相关发明专利的得*分; *、投标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得*分;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具有安全、计算机、信息化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效证书复印件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业绩*% *分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类似安全监管领域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每有一份得*分,最高得*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售后服务*% *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情况制定了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用户故障的响应时间、故障处理、定期巡检、设备调试、技术指导、备品备件、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等)内容包含齐全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不满足或不响应的每缺一项扣*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节能、环境标志*% *分 提供产品中每认定一项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得*分,最高得*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 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提供有效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有目录、页码,响应资料按评分表中的项目次序归类装订,没有偏差情形的得*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各要素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

*、****;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万元;

*、**万元;

*、**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内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项目响应文件

*、成交通知书

*、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预警平台升级改造(三期)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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