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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 号
*、采购项目名称: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医疗暖通冷热源设备及空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采购共*个包。
*、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简要技术需求:医疗暖通冷热源设备及空气处理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需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洛直政采招标(****)****号 | 医疗暖通冷热源设备及空气处理设备采购 | 登录后查看 | 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与美的路交汇处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涛(组长)、赵亮、王健智、易力、王希霞、沈亚军(采购人代表)、陈远(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方支付,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号光谷金融港**栋*-*层*号房、洛阳市中州中路***号
联系人:邱保林/沈亚军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室
联系人:张艳艳/宁俊丽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艳/宁俊丽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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