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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2021〕4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70303104202GB00021[淄博市2020(增量)-储经006]号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 容积率 |
出让 方式 |
出让 年期(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1 |
370303104202GB00021[淄博市2020(增量)-储经006]号 |
淄博经济开发区华福大道以南,横三路以北,重庆路以东 |
15272 |
城镇住宅用地 |
不小于1.0且不大于2.1 |
网上 挂牌 |
70 |
7111 |
7111 |
50 |
2 |
370303103207GB00013[淄博市2020(增量)-张013]号 |
张店区规划路以东,商场东路以南,涝淄河以西,新村路以北 |
36834 |
城镇住宅用地 |
1.0 |
网上 挂牌 |
70 |
10690 |
10690 |
50 |
3 |
370303104208GB00161[淄博市2020(增量)-储经017]号 |
淄博经济开发区规划五路以西、规划九路以北 |
9385 |
城镇住宅用地 |
≤1.7且>1.0 |
网上 挂牌 |
70 |
4698 |
4698 |
20 |
4 |
370303104208GB00167[淄博市2020(增量)-储经018]号 |
淄博经济开发区唐家山路以东、规划九路以北 |
1897 |
城镇住宅用地 |
≤1.7且>1.0 |
网上 挂牌 |
70 |
950 |
950 |
10 |
说明事项:1.370303104202GB00021[淄博市2020(增量)-储经006]号宗地根据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棚户区改造规划要求,拟建傅家镇浮山驿村村民安置项目,竞得人建设浮山驿村村民安置楼。2.370303103207GB00013[淄博市2020(增量)-张013]号宗地根据市政府对《淄博市自然资源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府批办件X20200442号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批示要求,该宗土地使用年限以该项目当时开工时点2014年11月14日算起(出让年限70年);该宗地挂牌出让时,竞买人须接手盘活月半湾烂尾开发项目,并先与张店区政府衔接咨询相关事宜,签订资产处置协议书。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2021年3月3日00时至2021年3月31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16时00分。保证金汇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西城支行。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0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
370303104202GB00021[淄博市2020(增量)-储经006]号:2021年4月2日9时00分;
370303103207GB00013[淄博市2020(增量)-张013]号:2021年4月2日10时00分;
370303104208GB00161[淄博市2020(增量)-储经017]号:2021年4月2日11时00分;
370303104208GB00167[淄博市2020(增量)-储经018]号:2021年4月2日12时00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一征地服务中心(张店区联通路118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该保证金划转至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一征地服务中心帐户(户名: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一征地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账号:373010601018170103787),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成交宗地溢价部分,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十日内缴清。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一征地服务中心联系人:邹慧娟 王培培联系电话:0533-2772549、2777691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马飞、王晓旭联系电话: 0533-2270037
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鑫联系电话: 0531-88807619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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