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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滨海新区东部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EPC
广东 茂名 茂南区
招标公告
15522.46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24 19: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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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滨海新区东部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EPC

本招标项目茂名滨海新区东部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已由茂名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茂名博贺新港区东南部,进港大道东南,枕头岭东南面。

2.2建设规模和内容:

(1)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本污水管网建设主要为东部水质净化厂建成后,原南部污水厂(6000t/d)改造为污水提升泵站,将污水输送至茂名滨海新区东部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管网主要分为三段:1)博贺湾大道段(A1):建设规模:DN1200,L=1505m;2)茂名港大道段(A2):建设规模:DN1200,L=1705m3)规划路段(A3):建设规模:DN1500L=1800m

(2)水质净化厂工程

一期建设规模为1.5m3/d,包括建造粗格栅、进水泵房(或集水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池,配水井、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池、鼓风机房、污泥脱水间、污泥堆场、配电房、综合楼、员工宿舍、门卫、缓冲池等,及外水外电、厂区绿化、三通一平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

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1)勘察设计内容: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本项目工程初勘、详细勘察、施工阶段勘察配合、方案深化、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水外电、厂区绿化)、设计后续服务等。

(2)施工内容:三通一平、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本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在试运行期间派驻技术支持和协调人员,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3)工程目标: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较严者,处理出水排放至南海。

出水水质指标(单位:mg/L(pH、粪大肠菌群数除外))BOD5≤10CODCr40,SS≤10NH3-N≤5(8),TN≤15,TP0.5,pH:69,粪大肠菌群数(个/L)≤1000。(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的控制指标。)。

控制价15522.46万元(包括工程费控制价14925.81万元,,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596.65万元)。

项目总工期 505日历天。勘察工期30日历天;初步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4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三、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拟委任的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4.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多于3(3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 124日至20202 17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4.4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2 17930分,截止时间:2020年2171000分。

5.2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流程,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提供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原件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4开标开始时间:20202 17 日 10 00分。

5.5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7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六、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由招标代理现场核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人: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202房

人:叶先生 电话:18000935237

招标代理人:广东建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茂名市茂南区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一栋602

人:李先生 电话:0668-2288620

2020年 1 24

1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如有)

(施工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茂名滨海新区东部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EPC】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施工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对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的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书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

()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

()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

(5)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书,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就中标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等向招标人负有法律责任;

B、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勘察、设计等向招标人负有法律责任;

C、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分别承担各自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的有关费用按各自约定分摊。

3、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地方只需由联合体的施工单位盖章,联合体各成员均认同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份。送交招标文件正本载入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各份。

施工单位名称:(全称)(盖章)勘察单位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姓名)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日期:

设计单位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不作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近三年内(201711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序号

数量

资 格 要 求

1

项目设计负责人

1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2

工程勘察负责人

1

拟委任的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

项目负责人

1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4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1

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

专职安全员

1

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且在有效期内。

6

质量负责人

1

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须取得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注:1、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其拟委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2、如果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未竣工验收)项目中途变更其项目负责人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开标日后提交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3、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上述人员配备为投标时最低要求,在签订合同和进场施工时必须到位,如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到位,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在进场施工时不能到位,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至少近3个月(201910月至2019 12月)社保证明。

6、上述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时间:开工后,项目经理24/月;技术负责人24/月;安全负责人24/月;质量负责人24/月。

7、上述人员变更的要求:(1)人员变更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2)变更的人员具有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同等资格条件,且符合有关管理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3)变更的人员必须是施工企业自有员工(具有本企业购买前三个月的社保、劳动合同);(4)变更人员需做好有关技术交底工作。




附件:
招标公告.doc

茂名滨海新区东部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EPC 挂网.doc

投标文件格式.doc

附件1 茂名滨海新区东部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1).pdf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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