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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办公需要,树人学校决定对劳动用品采购进行对外公开招标,现通告如下。
1、送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9日,每天8:00—16:00,供货商如有任何疑问,请在此期间对接联系人贾老师并以书面形式向校方提出。
2、报名地点:扬州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扬州市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
3、招标项目: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劳动用品采购办公用品
供货期1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算)。
4、报价与中标方式:
附件“树人学校劳动用品采购报价表”所列采购品种和价格为该品种报价的最高限价。各单个品种投标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表中已经限定的定品牌和规格不能有改动,没有限定品牌的商品可以用同等以上品牌商品投标报价。
(18种物品)投标单价平均单价低价中标 。
5、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办公用品结算时,不在政府采购网公布品种范围内的品种,以中标价结算。在政府采购网公布品种范围内的品种,结算时取中标价和同期政府采购网的指导价两者中较低的价格作为结算价格。
6、联系人:贾老师13852712322
7、投标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树人学校劳动用品采购报价表”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联系邮箱,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诚信供货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承担实施过此类项目供货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能体现具体供货品种内容的,可提供加盖合同发包人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2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以上1-6项投标材料全部装入一个文件袋中密封并加盖公章,在2023年2月9日下午16:00前送到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南门保安室。文件袋上注明投标单位,标注“树人学校校办贾珠珠”收。
8、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壹份正本。
9、本次招标采购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中标签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要求以现金方式(信封装好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于投标文件时缴纳至工作人员处。
10、说 明:在2023年2月15日前,树人学校将向投标单位反馈中标情况。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202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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