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2019]89号)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2019]89号)
海南 东方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12 17:47:2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号)
东自然资告字[****]**号****/**/**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东出让****-**号(地块二)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方市琼西路东侧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土地用途明细: 零售商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该宗地为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混合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用地占比≥**%。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必须在挂牌出让公告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挂牌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或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东出让****-**号(地块二)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该地块位于我市八所主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且不在海岸带***米范围内,规划地类为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东方市滨新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或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竞买文件。 (三)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四)根据市商务局《关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送东方市东出让****-**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关联条件〉的复函》,该地块投资强度应达到***万元/亩,无年度产值及税收要求。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日内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东方市商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六)地块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的,应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全部付清。约定分期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年,首次支付比例不得低于总出让金的**%。逾期未付清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的,将一次性返还给竞买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各种税费,办理土地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八)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 (九)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陆先生  林小姐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