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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江西 宜春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10-21 00: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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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020-10-21]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ZB2020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由宜区经发字【2020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00251.18㎡(约150.38亩),总建筑面积103258㎡。

2.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33382.50万元。

2.3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本项目勘察费按土层综合单价为70/米,岩层、砂(卵石)层、含碎石层、中风化层或洞层等(除土层外)综合单价为170/米;本项目设计费为259.30万元。

2.4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设计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2.5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如下:

(1)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服务;

(2)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土建施工图设计等服务;

(3)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出具必要的造价测算的服务;

(4)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他设计图纸等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

2.6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60日内完成。

2.7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8 本次招标只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2项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资格证书和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注册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和自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5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自承担过至少1项总投资不少于33382.50万元(达到80%即可)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3258平方米(达到80%即可)的建筑类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设计合同原件)。

(5)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勘察设计企业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且参与投标的人员为实名制人员并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已实名人员截图。

(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与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网上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11900分,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话:13576548844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绿地外滩公馆181909

联系人:吴先生

话:0793-8178898

电子邮件:dhgs_jx@163.com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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