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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海港大厦1幢1701室(北)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浙江 温州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3-25 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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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详见浙江产权交易所平台网站******.*****.***/******/****?**=*******&*****=********************************&******=******************************** 一、标的物概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海港大厦*幢****室(北)房屋**个月租赁权 挂牌开始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 挂牌价格:**.**元/平方米/月 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海港大厦*幢****室(北) 出租面积(平方米) :约***.** 出租用途 :办公 租期 :**个月(不含免租金装修期) 免租期 :即免租金装修期*个月 目前状态:空置 其他情况说明: *.权证相关信息:有房产证及土地证。 *.出租标的所有权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委托对外出租该资产,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履行出租人权责。 二、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格:**元/平方米/月。 *.竞租保证金:*万元。意向承租方竞租报名时应交纳竞租保证金至登录后查看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交纳全部竞租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租资格;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且浙交所收到租赁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登录后查看退回至承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竞租成交后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其所交保证金由浙交所直接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即租赁合同中的租赁保证金):*万元。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每*个月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法律法规要求报消防、规划、城管执法、房管等行政部门审批的施工、装修项目,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竣工后根据规定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审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承租人租用该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竞拍人参与竞拍前应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条款,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租赁合同全部条款。 **.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三、公告期限和其他事项 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时整止共**个工作日, 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竞价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租报名材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 (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地点:上城区望江东路***号望江国际中心*号楼**层登录后查看),逾期无效。登录后查看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和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若挂牌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承租申请、交纳保证金、 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报价。 *.意向承租方除在报名时应交纳竞租保证金外,应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国有资产承租意向登记文件》及其备注清单中所列的材料; (*)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详见项目公告附件材料---意向承租方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四、联系方式 出租方:陈先生 ****-********,浙江省温州市望江东路朔门大厦*号楼第三层西首。浙江产权交易所:林先生****-********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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